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课余训练、比赛管理制度
为规范我校的足球训练、比赛管理工作,逐步提高足球运动水平,现制订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制度:
1.体育教师、教练员必须遵守南京市教育局出台的师德规定,热爱本职工作,不断学习,逐步提高足球业务能力。
2.足球课余训之前应参照足球教学大纲认真制定训练计划,重点、难点突出,有针对性,加强安全、文明教育。
3.体育教师、教练员必须穿运动服装、运动鞋组织足球训练,举止文明,形象良好。
4.教师、教练训练时,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足球器材,做到上课充分利用,下课有序送还原处。
5.制定各水平阶段的足球训练计划,合理分配训练场地、器材。强调学生集体活动,坚持考勤检查制度。
6、要爱学校公共设施和足球设施、器材,不得故意损坏。
7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足球竞赛活动,力争取得优秀成绩,为校争光。
8.组织参加足球比赛,要教育好学生,严禁与裁判员、对方队员、对方啦啦队等发生冲突或发生不文明行为。
9、总务处要做好足球训练、外出比赛的各项保障。
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